商报讯备受瞩目的“限塑令”实行一个多月以来,市场上随处可见的塑料袋明显减少了,但让大家适应还需时日。近日,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工商总局发布了《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管理办法》的补充意见,明确将书店等零售场所纳入“限塑令”范围。然而,记者走访中却发现情况并不容乐观,一些市民表示不理解,有的人甚至戏言“以后将什么都不能买了”。
据了解,《办法》第二条中原来规定,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的商品零售场所是指向消费者提供零售服务的各类超市、商场、集贸市场,但是正式实施之后,不少问题很快暴露出来。此次补充规定其实是将“限塑令”实施范围明确扩展到书店、服装店、建材店等。此外,限塑令实施后,超市等商品零售场所的手撕袋用量大幅攀升,这主要是因为有些消费者大量使用手撕袋当购物袋使用,造成了新的资源浪费和污染。
同时,个别商家为迎合顾客心理,有意采购一些有手提孔的手撕袋,还有的商家使用没有任何标识的手撕袋盛装直接入口的食品,如熟食、酸辣粉等,在食品安全方面留下隐患。
根据补充意见,今后无论是盛装水果、蔬菜、生肉还是熟食等食品的手撕袋,除了不得具备提携功能外,都必须按照食品塑料袋要求提供给消费者,即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塑料袋上除了企业信息等外,还必须注明“食品用”、QS等标识,使消费者做到明白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