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5日,商务部、海关总署联合发布了2008年版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共有1816个海关编码商品位列其中。据悉,该目录主要根据2008年国家进出口税则,对此前发布的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商品编码进行了技术性调整,其中包括新增高污染的禁止类商品目录39个和2007年第二批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598个。
抑制高污染高耗能商品出口
商务部在公告中说,此次调整是为了优化我国出口商品结构,抑制高污染、高环境风险商品出口,推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此前,商务部长陈德铭在两会上接受采访时曾表示,今年加工贸易政策调整不再将搞“一刀切”,会重新考虑加工贸易政策的限制类和禁止类目录。
本次39种高污染的商品就是应此前国家环保总局的建议而列入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的。对此,广州市外经贸局加工贸易处处长罗坤明认为,通过税收杠杆对“两高一资”的产品进行调整很正常,也是国家一个长期的政策。他表示:“由于广州产业档次相对比较高,受影响的比例应该不到1%。”他预计,今年不会再出台大规模的政策调整。
政策面传出积极信号
自2007年8月23日起正式实施的加工贸易新政,核心内容就是进一步扩大加工贸易限制类目录和台账保证金制度。1853个商品被新列入加工贸易限制类目录,主要涉及塑料原料及制品、纺织纱线、布匹、家具等劳动密集型产业,其中1537个为纺织产品,占新增商品类别总数的83%。
对于今年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的出台,资深分析师、第一纺织网总编辑汪前进指出,此次加工贸易出口政策的调整一改往日“一刀切”的强硬风格而更趋温和与务实。既充分考虑到内外部环境变化给企业带来的巨大压力,也意识到企业升级换代绝不是一夜之间的事。这让在寒冬中苦苦煎熬多时的众多外向型中小企业终于看到了希望。无疑,这也是政策面传出的第一个积极信号。